蟻跟蟑螂一樣,是繁殖力超超強的昆蟲,走到哪裡都很容易發現它們的蹤跡。請問~當你們看到這些螞蟻時,你們會採取甚麼動作?


婆婆是用石灰灑在餐桌下、牆壁緣間,螞蟻怕石灰,就不會靠近。helenna則幾乎採「促促  走!」的方式,捏死一隻螞蟻很容易,但~它們只不過是誤入人類的地盤,有需要讓牠們 game over? helenna想得很簡單,每個生命的存在,都有它的目的與意義。

「喂,小螞蟻」故事是本來自劇本結構的繪本,敘說一個小男孩想踩死一隻路過的螞蟻,不料螞蟻卻開口請求「放過牠」。小男孩想要一腳踩死螞蟻的理由,與螞蟻拼命死裡求饒的理由,一段人與螞蟻擬人化的對話,兩相對照極具有戲劇張力。故事並沒有提到最後結局,而是要讀者變成編劇,幫他們想出可能結局,這也是繪本另一個有趣的地方。


[故事簡介]

一個孩子遇到一隻螞蟻,孩子正要一腳踩下螞蟻的時候,螞蟻說話了。



小男孩說:『你不過身體小,對痛又沒感覺。』
小螞蟻回答:『我雖然身體小,對痛一樣有感覺。』


小男孩說:『我個兒大,你個兒小,把你踩死有何大不了。』
小螞蟻回答:『個兒小也有個兒小的用處,一腳踩死我對你一樣沒好處。』





小男孩說:『大家都說看到螞蟻理所當然要踩死,反正你那麼小,能有何意義?。』

小螞蟻回答:『我一樣有家人,大家一起工作求溫飽,大家一起面對生活挑戰,這就是我存在的意義。』






「保養生命、促進生機為善;迫害生命,限制生機為惡」。哲學家史懷哲有段時間苦思著,肯定生命的「本質」為何。在一次夕陽餘暉中,看到一群戲水河馬,「尊重生命」就是一切解答。人類對於其他生命,總是有落差性的對待,尤其是體積越大物種,所得到的關注越大,反倒是渺小有如螻蟻般的物種,引起不了啥重視,每年絕種的微小物種,就跟肉眼看不到的空氣、微風般,也不會引起人類任何的哀掉。說穿了,人類很容易陷入主導其他生命生存選擇權的迷思。


當我們教孩子欣賞蝴蝶的美、蜜蜂的勤勞、甲蟲的威猛時,對於在地上經過的小螞蟻或是小蟲子,我們是不是會二話不說,就要孩子一腳踩死牠?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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