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『如果不能改變對方,就只有改變自己...,我卻很不快樂,而這並不是改變自己就能解決的...』。-- 史丹。


個警覺卻不積極的症狀,加上醫師要命的誤診,妻子乳癌蔓延擴散~生命、夢想的終點宣判,殘忍地攤在一個幸福美滿的年輕家庭眼前,面對未來的腳步全攪亂了。



書名:陪妳到最後 (Komt een vrouw bij de dokter)
作者:瑞.科倫(Ray Kluun)
譯者:殷蕙苹
出版社:商周 出版
出版日期: 2008年08月31日




剛拿到這本試讀,如同往常地經驗~我已經習慣不先去閱讀人家所寫的序文介紹,怕的是被動地剝奪接下來閱讀的樂趣。「陪你到最後」,看來應該是跟情感脫離不了關係,才讀了幾頁~我已經有底,接下來是要準備一盒面紙伴我閱讀才行。



你可以用各種方法,就是不要用買賣方式表露你的醫學專業。


『老天爺在跟我們開玩笑嗎?』,一個年輕妻子,三十多歲生命正值燦爛階段,卻遭到生命最無情的捉弄,原本相信醫學報告的40%的預後活下去的希望,經過一連串化療,生理與心理飽受煎熬的治療過程之後,『很抱歉~任何的治療對你而言已經完全無效』,醫師看似專業卻表冷酷態度,訴說著一個死亡定律那麼簡單,好像東西不好吃就不要吃,足球賽踢輸了不玩就好了。然而~生命沒有了就是沒有了,就是game over了,不是棄權之後,還能繼續日常生活沒事一樣。



其實~醫療人員態度,是可以決定病患接下來面對人生的態度,是正面,還是負面的。中間看到兩家醫院間搶病人。阻病人的商業自私心態也讓人難過。仁心仁醫,當我們面對病痛患者時,把他們當作自己的家人吧,面對家人~我們還會把話說的很直,很沒有情感,很沒有人性嗎?我想~絕大部分醫謢人員都是濁世方中的菩薩,沒有人希望病患的生命結束在自己的手上,盡力~是必要的,講話應對的得體,更是要時時謹記在心的。曾經,看過一個護士,對著急診室門外的一個歐巴桑咆哮著,『你怎麼還坐在這裡?你不知道你兒子在裡面就快死掉了嗎...?』 我搖搖頭~就算是事實,需要用這種態度去告訴家屬嗎?


故事筆墨的大都是夫妻之間,在面對癌症的各種互動,從不敢置信~到勇敢面對治療,以及失敗之後,即將面對死亡心境的轉變,用幽默手法描寫出彼此內心痛苦、膽怯、自私、猜疑、空虛、鴕鳥的心態一一凸顯出來。「心沒有了力量,將變得脆弱」。老公史丹~一個極怕恐懼、孤獨,在不離不棄地,盡責丈夫、父親本分之下,盡力地陪伴妻子度過兩年的化療時間,卻又私下背叛婚姻的承諾,不斷地縱容允許自己在情感上、甚至肉體上的外遇,他把這些不容~轉移來自因為妻子罹患癌症的自己不得不,最後~連正視老婆眼睛的愛都說不出口,他已經分不清這是對妻子的愛、同情、還是責任了。


剛開始~我看了很憤怒,這個史丹隨便算算就有20-30起偷吃,實在無法理解,所謂他自認為又愛老婆、又背叛老婆的矛盾行徑。但又看到他不斷地對自己告解、頗析自己的情感無處可寄托的痛苦,利用其他健康又願意給愛的女性,來放鬆自己對妻子遭受癌症的疼惜。病患受苦著,陪伴在身邊的枕邊人何嘗不是一種煎熬?我發現,我可以明白妻子卡門到最後,都還願意原諒老公的不忠,不後悔愛上他的心路歷程。史丹對妻子的愛已經從性愛的愛情,昇華為親情,一種至死不渝,就像與自己生命相容相繫,不會分離的情感。


尤其~當他們坦然面對自己的心,願意分享自己的心之後,他們獲得了前所未見的寬容與平和,最後的一段日子,不再純然只有死亡的氣味,他們了解彼此,也得到救贖,真的~我動容了。我想~哪天我若變成卡門,我也要這樣,病痛已經讓人消沉,何必再計較愛情是否仍保有當初不變調的美好? 一個到死,都還願意把自己擺在最重要的天平之上,就像他們的朋友說的,在整個治療過程中,只有這個男人、這個先生全程陪伴,也不在乎這樣做的最後意義能得到怎樣的結果。那麼~愛~還需要證明甚麼?




還有,除了大人要面對死亡,三歲女兒之面對親人死亡的心理建設一樣不容易。史丹夫妻讓孩子璐娜在故事的啟蒙之下,『媽咪的病治不好,會到天堂得到新的身體,成了天使,永遠守護他們』。又收集了朋友們對於母親的看法,用影帶、用信件,目的都是想讓幼兒知道自己的親生母親是怎樣一個人,又怎樣曾經影響了週遭朋友,也留下諸封,母親對孩子不捨的親筆信,不管~以後是否有了新媽媽,代替她的擁抱、她的扶持,孩子還是不會因此忘記,曾經還有一個這麼愛她的人活生生地存在過。。



『現在我有選擇了,我可以主宰我的生命』。.--卡門。


書中提到一個多數國家不敢做的最後生命醫護議題_「安樂死」。荷蘭,是少數同意「安樂死」的國家。「安樂死」。倒底算是救人,還是殺人?從生命倫理學的角度反省安樂死涉及各種人權、社會的核心問題,以及執行過程的醫療手段與法律程序問題等諸多爭議點下,讓「積極地結束死亡」變得非常複雜,


「痛苦」本身無法測量,對任何人所代表的意義也不一樣的,更沒有辦法用道德來加以評斷。癌症病患除了面對疾病本身的疼痛外,還必須忍受因為癌症所帶來的死亡陰影與心理挫折,以及經濟來源等等外在因素,常常是壓垮一個家庭的最後一根稻草。若原意為積極地「好的死亡」、「沒有痛苦的終結」的安樂死,能幫助在當前醫療的條件下,無法解決其痛苦,讓飽受病痛摧殘的生命有了最尊嚴的離開,是不是仁慈? 如果疼惜生命,是讓他/她無法真正行使該為「人」的一切時,是不是一種殘忍? 但~現實當中,病患的社經地位與所得到的醫療,往往產生更多疑慮盲點,有錢人得到資源原本就比弱勢者來的多,每個真實情況也不盡相同,我們所擔心的是~想活卻不能活的人,不是因為醫療救不了他們,是貧窮沒錢讓他們無法生存。



與積極的「安樂死」相較下,消極的「安寧照護制度」,不挑戰醫學價值權威,讓有自我意識的病患可以決定要不要接受積極性治療,是當前大家覺得爭議比較少一點,也比較能夠接受的方式。然而~生物醫學技術的進步,的確救活了、也延長了許多本來將死亡的生命,但生存品質往往不成比例的低下,反倒像是尚留一口氣地苟延殘喘的無奈。這真的就是人權的尊重嗎?那些無法表達自我意識的病患呢,誰又能決定,又有權利決定他人的生或死呢?




咀嚼著生命考驗愛情的故事,我發現,我擁有太多的美好了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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